发布时间:2019/10/29 22:09:19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
如果我们在申请贷款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那我们的注册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会减少,由此导致我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变少。
举个例子:
职工小王在2019年4月公积金余额是30000元,5月的的时候提取了12000元,当小王6月去申请贷款提取公积金时,计算贷款额度的月均余额会去掉已提取的12000元,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会变少。
公积金贷款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一、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最高贷款额度
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贷款额度确定方式
按照贷款权利和缴存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挂钩机制,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
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贷款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市场房价水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经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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